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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飯店訂房條款 10家僅1家符合規定


發佈時間:2016/10/27 15: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10/27 15:08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檢視國際訂房平台上的10家五星級飯店,竟僅1家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最嚴重的是不得退款。行政院消保處說,業者違規,首次限期不改,最高罰30萬元。

消基會今天召開「五星飯店Booking.com訂房條款,九成違規」記者會。

 

消基會指出,10月11日至國際訂房平台Booking. com上隨機挑選10家五星級飯店,檢視訂房條款是否符合旅館業訂房定型化契約,結果僅有1家業者按法規收取定金與退費,其餘9家業者都違規。

消基會說,僅有雲品溫泉酒店符合「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反之,不合規定最嚴重的是,長榮鳳凰酒店(礁溪)設有「不退款」條款,下訂後不可取消、不可改期、不退費。

消基會還舉例,義大皇家酒店、知本老爺酒店、墾丁凱撒大飯店,以及宜蘭蘭城晶英酒店則規定,旅客在入住7日之前取消訂單,都必須支付第一晚房費。
 

消基會質疑,根據「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收取定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30%,若旅客於入住日前7天取消訂房,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50%,若旅客於入住日當日取消訂房,則業者可不退還旅客已付的全部定金;但前述幾家業者卻自訂規則。

消基會還說,另上台中千禧酒店的官網也發現,未揭露訂房取消的相關條款;義大皇家酒店的官網上的訂房條款也「不及格」,在取消訂房規定上,規定消費者於入住日前20天取消訂房,需繳100%定金,但是法規保護消費者入住前14天取消,可拿回全額定金。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另接受電訪時說,業者若違反上述定金收取與解約退費規定,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對業者限期改正,改善期滿複查若未改正,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第二次限期若仍不改,就調高為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消基會擔心行政院消保處目前正在審查的前述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目前訂房現況最多可收取不超過總房價30%的定金,可能改為視營業型態要求,收取總房價的100%。吳政學說,那是會中有人提出若新增營業型態時,例如早鳥定房,則定金收取與解約規定,是否應有不同規範而已,還在討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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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五星級飯店#定型化契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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