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因為交通事故無力賠償,被法院判處服勞役,昨天(21日)上午他在桃園龍潭女子監獄旁掃地時,撿到了一個包包,裡面放有1萬4000元的現金,男子沒有占為己有而是送到警察局, 失主看到包包失而復得,堅持要給他7千元的紅包。
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交通事故無力賠償,所以被法院判處服勞役,昨天上午他在桃園龍潭的女子監獄旁掃地時,撿到了一個白色的運動提包,結果打開來看,裡面除了有證件、還有1萬4000元的現金,他趕緊把這包包送到警察局,後來員警就依著證件上的地址,找到了住在新竹縣的失主,這名失主看到包包失而復得,而且裡面的錢財一毛都沒少,非常感謝陳姓男子的拾金不昧,包了一個紅包謝謝他的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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