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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沒用餐不准停! 公有停車場遭霸占


發佈時間:2011/09/22 18:5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每到假日,前往蘇澳吃海鮮的人潮絡繹不絕,常常見到一整排馬路變停車場,還有人違規停上人行道,車位一位難求,卻有民眾投訴,鎮立公有停車場被霸占,原來是開設在公有停車場旁邊的海鮮餐廳業者,只准在自家餐廳用餐的遊客停車,不但把公有停車場的告示移到角落,還在入口處架起「餐廳專用」的告示,業者理直氣壯表示,已經標下公有停車場的委外經營,就是要給自家客人停車使用,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

馬路邊、人行道,通往蘇花公路必經的蘇澳海鮮街,假日車子亂亂停,原來唯一的一處公有停車場不准停。記者:「這不是公有的嗎?」餐廳老闆:「公有,但是我標的,這是公所的,我標的,我要標來給我餐廳客人用的。」記者:「這裡都是嗎?」餐廳老闆:「整片停車場都是啊,我標來給我客人用的,這樣你聽懂嗎?」

民眾投訴,到蘇澳觀光吃海鮮,卻遇上海鮮餐廳老闆霸占停車場,遊客沒在自家餐廳用餐,就不能停車。記者:「這裡可以停車嗎?」餐廳老闆:「吃飯就可以停車,你要去哪吃?」記者:「那邊,那邊吃。」餐廳老闆:「你要去哪家吃?」記者:「這裡可以借我停嗎?」

一下車先問要在哪用餐,再看看停車場入口處,就立著一塊海鮮餐廳專用停車場告示,不少人沒在這用餐,只好像這樣摸摸鼻子開出去,不過注意一下這被歪歪斜斜擺在角落邊,明明就是蘇澳鎮公有停車場告示,小客車一次收費30元、大客車50元,老闆理直氣壯,強調是公有停車場委外經營得標者。

蘇澳鎮長林騰煌:「來招標公共造產的停車場,它不能屬於哪一個單位,自己專用,不能這樣,我們一定會叫他改善,立即改善。」

政府公共造產,明訂不能作為私有用途,以這起標案2年給付權利金30萬計算,一個月12500,平均一天只要支付417元的停車場費用,這等於客人點一盤海鮮就回本,停車方便還能吸引更多遊客上門,收費亭還兼做檳榔生意,對業者超級划算,房屋稅地價稅卻是公所負擔,等於是全鎮民買單,相關單位不重視,影響的不只是民眾權益,更是整體觀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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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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