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神經外科整形醫師,前年騎重機發生車禍,一名助理工程師開車左轉撞到他,醫師後來檢查,發現頸椎椎間盤突出,因為雙手麻痺,無法再開刀,向助理工程師求償。法院認為,外科醫師不能再執刀動手術,影響勞動能力,判肇事者賠1048萬。
外科醫師靠手吃飯,但台中市一位神經外科整形醫師,因為車禍,造成頸椎椎間盤突出,雙手麻痺,沒辦法再進行精密的外科手術,法院判車禍肇事者要賠1048萬;上午醫師照常看診,但不願回應,只透過律師發言。
提告醫師委任律師:「(醫師)他也同意200多萬,但對方鑑定前不肯,鑑定完還是不肯,這案子也2年多,法官總要判決。」
車禍發生在前年3月,徐姓助理工程師開車左轉,撞到騎重機的外科醫師,對方認為,車禍當時,醫師還能正常活動,之後還繼續看診,勞動能力沒有減損,但醫師反駁,勞動力損失程度,要看當事人的職業或專長,個別考量。
記者:「覺得賠1千萬對他們家的負擔?」被告助理工程師鄰居:「(覺得他們家)負擔不起啦,他們全家賣掉也沒那麼多錢。」
徐姓助理工程師老家鄰居聽說車禍要賠1千多萬,打抱不平,說他薪水3萬多元,媽媽還到處幫傭賺生活費,怎麼拿得出這筆錢?但法院認定,車禍導致外科醫師勞動力減損,照年收入計算,加上精神撫慰金和醫藥費,判賠1千多萬,雙方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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