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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柯P搞烏龍?重罰三創LED廣告 用錯法條罰單無效

記者 劉峻谷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5/27 12:1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7:28

台北市建管處認定三創LED廣告牆未申請雜項使用執照就開燈使用,依違反《建築法》開罰72萬。市長柯文哲當時引以為傲說:「時代不一樣了,不要因為你(指郭守正)跟我握個手,就可以把LED燈打開不用罰,昨天就開罰72萬。」結果卻因罰單引用法條不一致,被法院判決撤銷,罰單無效。

對於判決結果,三創數位公司公共關係部經理林珮璩表示,三創生活園區外牆之LED顯示屏,皆依照政府法規申請,設置,興建。並取得北市府核發之使用執照,依法使用,絕無違法。

104年1月,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管處接獲市議員投訴,由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長子郭守正經營的三創園區,LED廣告牆尚未申請雜項使用執照,就擅自打開LED燈展示廣告,光害影響周遭居民及行車安全。同年5月20日建管處依照《建築法》未經申請擅自建造廣告牆對三創罰款72萬5777元。

隔天,台北市長柯文哲到民進黨市議會黨團報告遠雄大巨蛋、小碧潭美河市五大案進度時說,日前參加三創開幕,他一樣給予祝福和幫忙,但該算帳還是算帳,沒有解決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時代不一樣了,不要因為你(指郭守正)跟我握個手,就可以把LED燈打開不用罰,昨天就開罰72萬。」展示他取締大財團違法行為,沒有人情考量,雷厲風行的明快作風。


經營三創園區的三創數位公司不服處分,打行政訴訟主張,三創數位園區建築物都經台北市政府審核准予建造,建造完成後領有使用執照,北市府卻說該公司擅自建造,自相矛盾;且建管處認定該公司的違法事實是「擅自建造」,罰單上的處分理由卻是「擅自使用」,懲處依據不一致,罰單無效。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反駁,三創數位公司在104年4月向該局申請電子展示廣告物雜項使用執照,但早在同年1月就開燈展示廣告,市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指光害致周遭居民晚上無法安穩睡覺,行駛市民高架道的車輛也受光害影響,視線不清。

都發局表示,調閱三創申請的建照內容,沒有包含雜項工作物,所以依擅自建造開罰,後來考量違反「擅自建造」的罰款是建物建造費的千分之五十,「擅自使用」的罰款是千分之二十,為了有利三創園區減輕罰款,處分理由才改為「擅自使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指出,三創數位的LED廣告牆早在103年4月就建好,直到104年4月才申請雜項執照,明顯已經違法。但是,北市府既然認定違法事實是「擅自建造」卻又依「擅自使用」開罰,懲處法條不一致,罰單無效,4月下旬判決撤銷罰單,並要求北市府依判決內容,另做適當的處分。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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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LED廣告牆#柯文哲#烏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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