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42歲陳姓男子有酗酒惡習,屬中低收入戶家庭,去年7月他與太太因社會局將來探訪可能會安置一歲女兒而吵架。陳妻回娘家後,陳獨自照顧女兒並喝酒,女兒半夜睡醒啼哭,他怕哭聲吵到鄰居竟用毛巾悶死女兒。最高法院今(28)日依殺人罪判處他15年徒刑,確定。
法院審理時,陳供稱因無業且擔心社會局到住家探視後,女兒恐被社會局安置,案發當天又不滿太太去探視她生病的前夫,心情雜亂。他說,心情鬱悶借酒澆愁。去年7月15日清晨5時許他喝得爛醉,擔心女兒哭鬧打擾鄰居,一時心慌用毛巾悶住女兒口鼻嬰窒息死亡。
陳說,行兇後他昏睡至15日下午4時,起床後發現女兒已死,自責地拿出水果刀自殘頸部兩側、手臂、胸口共10多刀,坐床邊抱著女兒屍體痛哭。同月16日凌晨4時許,他傳LINE給妻子道歉:「我知道我所做的事你不會原諒我了,但我還是要告訴妳,我真的好愛妳...妳會原諒我嗎?」
陳隨後將女兒遺體裝進黑色垃圾袋,放在50cc機車腳踏墊上,騎到妻子住處後走進鐵閘門,將女兒從垃圾袋抱出,放在玄關旁的沙發,騎機車回台南老家,在嘉義縣西濱路段被警方逮捕。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陳有悔意,依殺人罪判處陳12年徒刑;高等法院則認為陳悶殺親生女兒長達3到5分鐘才窒息死亡,期間女嬰扭動掙扎陳卻未鬆手,手段兇殘,改判徒刑15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今(28)日上午被駁回,維持15年徒刑,定讞。
陳另被控棄屍罪,法院認為陳是將女兒遺體送到岳父家放在玄關沙發,欲給陳妻處理,並非惡意遺棄,這部分判無罪。
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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