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奶殺手裴勇俊在2004年以《冬季戀歌》叱吒亞洲演藝圈,儘管在2015年升格為人夫,讓不少粉絲心碎,但迄今依然不乏死忠支持者追隨與關注。4月24日,裴勇俊針對侮辱言論對食品公司提告的官司判決出爐,韓國法院裁定裴勇俊勝訴,食品公司須賠償3000萬韓圜,約合台幣90萬元。
該食品公司在2009年與裴勇俊名下的公司簽約,可利用裴勇俊的日本食品企業商標輸出人蔘等食品到日本,而相對地,裴勇俊亦可以用自家公司名義販賣該食品公司的產品。然而,由於販售情形不盡理想,雙方也因合約問題數次鬧上法院,食品公司的股東、員工等人在訴訟期間於法院前舉寫有「愛錢裴勇俊」、「國富流出裴勇俊」標語、布條,裴勇俊因而提告侮辱。
根據韓國媒體報導,韓國法院認為該食品公司已經惡用裴勇俊的藝人身分,將私人紛爭提升到大眾關注層級之上,企圖利用紛爭影響法院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法院在判決書中更提到裴勇俊所承受的精神折磨,認為一個人的人格長期受到侮辱,並被投以質疑的目光、社會評價低落,可說是承受相當程度的痛苦。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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