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地區有農民在馬路上曬花生,遭警方開了1200元罰單,員警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曝曬花生」為由開罰,引起老農民不滿,他們說種花生30幾年了,每次都是這樣在馬路上曬花生,頭一次被罰,以後沒地方曬花生,未來怎麼辦。但當地員警強調,老農夫為了曬花生,佔用了雙向車道,有民眾檢舉 「會車困難」,農民又勸導不聽,他們不得已才會開罰。
老農夫把花生攤在馬路上曝曬,準備曬乾後,交給工廠榨油,但好不容易花生收成了,卻被員警開了一張罰單,說他們未經許可,在道路曝曬花生,佔用車道,得罰1200元。花生農民:「1200元,我們要賣上百斤,好幾百斤才能賺這1200元。」
老農夫難過的說,種花生30幾年了,頭一次被員警開單罰錢,附近居民都是在這種大場地曬花生,警方要他們放警示燈,他們已經照做了,為什麼還來開罰。警方:「雙向的車道都被佔用了,所以有時候進出造成會車不方便,我們也很體恤農民的辛苦,但是礙於法令和交通安全的問題,我們也是逼不得已。」
警方表示,曾對農民勸導已經佔用車道,卻都沒有改善,他們也是「不得已」才會開出罰單,事實上在鄉下地方,直接在馬路曬農作物,時有所聞,像是在金門,農民會把高粱放在馬路中間,讓車子輾過去殼,當地員警也沒有對農民開出罰單。
現在種花生的老農民,只希望有地方可以讓他們曬花生,否則辛苦種了1年的作物,等於無法收成,還要吃罰單,要他們生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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