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最高法院開庭審理鄭捷殺人案,首度傳喚被告至生死辯論庭答辯,鄭捷還對此發表3點聲明,有人質疑被告怎麼還有資格為生死進行辯論,對此法界人士普遍認為出庭沒有不好,但重點應該是要盡快判決;而針對鄭捷認為在看守所裡做的低智商工作,讓裡頭的人根本成了人形廢棄物,矯正署直指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面無表情走下囚車,從頭到尾不發一語,這是從犯下捷運殺人案以來,鄭捷對外的態度,只是7日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件,首度傳喚被告到生死辯論庭答辯,鄭捷一改省話一哥的態度,拿出小抄洋洋灑灑唸了3點聲明,第一點和被害家屬道歉;第2點聲明根本只想早點被槍斃;第3點發表了自己在看守所的感想,認為裡面的人從事高勞力低智商的手工業,完全被當成人形廢棄物,甚至說「矯正署」乾脆改名「懲罰署」算了,針對破天荒讓被告出庭進行生死辯論,還有鄭捷的這3點聲明,引起一片輿論譁然。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你讓被告出庭,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麼不好,重點不在要不要讓他出庭,重點是說你要怎麼判。」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你要判我生死,那你不讓我講話,這個說不過去啦!為什麼被告只能在1、2審講話?那到了第3審不行?」
法界人士普遍認為讓被告出庭,甚至發言並沒有不好,只是如何判決,是定讞還是發回,還是盡快做出決定,給被害人和家屬一個交代。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全國的絕大多數的人民認為應該要執行死刑;而且要趕快執行的這個情形之下,你法官能夠回應這種人民的法律感情嗎?」
學者甚至認為,判決若是一拖再拖,便是因為最高法官也不希望,做為處決死刑間接的劊子手。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我覺得現在該指責就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心態啦!就是說這個案件我不想留在手邊,我就把它發回,反正以後再上來就不是我的事了。」
至於鄭捷在第3點聲明中,表示不屑看守所裡低智商的工作,但是經過矯正署確認,鄭捷從頭到尾都沒參加過裡頭的勞動工作。
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邱鴻基:「那據我了解目前台北看守所的重刑被告,是沒有參加作業的意願的人也包括鄭姓被告。」
擁有20年監所輔導經驗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認為鄭捷的聲明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死刑犯是不可能下工廠去工作的,因為有戒護上的困難,那你今天也沒有在工廠做過事情,怎麼知道當時的情況?基本上要批判一些事情,是不是請這名死刑犯也做點功課。」
對於鄭捷甚至大發厥詞,要「矯正署」改名為「懲罰署」,矯正署副署長也有話要說。
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邱鴻基:「我想那是個人狹隘的一個看法啦!一般我們矯正機關的收容人參加作業,那除了作業收入,收容人可以有勞作金收入之外,按照法令規定會提撥一定比例的金額,為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根據各監所成立的評價委員會制定,收容人的工資以工作時間加上案件計價的方式計算,而監獄行刑法第33條規定,收容人的作業收入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其中45%用做為收容人飲食和技能訓練等,另外還有12.5%為被害人補償用,既然殺了人犯了錯,理當自行付起這些費用,現在鄭捷不但拒絕參與勞動還批判起既有法令,恐怕化身不了監所代言人,還會引起更多民眾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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