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政署統計,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而釀禍的意外,平均一年至少3000件,但目前卻無相關罰責,為降低肇事率,立委柯志恩提案修法,規劃未來要是沒禮讓用路人,可處1200元到3600元罰鍰,而最重還會吊銷駕照,多數用路人都表示支持,只不過駕駛人或乘客怎麼樣算是「沒禮讓用路人」,恐怕有模糊空間!
又是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惹禍,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機車騎士撞上休旅車門,重摔在地,而這樣的意外,根據警政署統計,平均一年至少3000件,但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無相關罰責,也因此新科立委柯志恩提案修法嚴懲。
民眾:「應該是支持啦,因為開車門是滿危險的,有碰過或看過類似狀況,我被我朋友載的時候,有差一點撞到。」
民眾:「無預警的時候很容易出事啊,我自己有碰到過一次啊,你不知道他停旁邊什麼時候會開門,也不知道裡面到底有沒有人。」
隨機街訪兩位路人,沒想到兩位都有切身經驗,也難怪立委要修法,目前修法方向規劃,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關車門 沒禮讓行人或其他車輛,處1200到3600元罰鍰,若造成人員受傷,吊扣駕照一年,重傷或致死,吊銷駕照,只是第一項開關車門沒禮讓,怎麼認定,恐有模糊空間,因為如果沒有影片或是執法人員在場,很難判斷駕駛人或乘客有沒有兩段式開車門,而另外如果是乘客上下計程車釀禍,吊銷駕照算誰的?
計程車駕駛:「客人要下車,我都會叫他要看路、看機車,我認為這修法很好,還不錯。」
降低肇事率,多數用路人幾乎大表贊同,畢竟馬路不是一人在用,任何一個無心動作都會影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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