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被擦撞,眼睜睜看著對方逃逸,發生擦撞肇逃案件到底應該怎麼辦?新北市汐止上星期發生肇事逃逸案,被擦撞車主眼睜睜看著對方逃逸,鳴喇叭都裝做沒事。警方除了依照監視器通知車主到案之外,也建議只有擦撞沒有傷亡,通常要走民事訴訟、或是調解委員會調解,只有傷亡案件,檢警才能發布通緝。
右邊的銀色轎車突然變換車道,直行車來不及反應,雙方擦撞,結果對方竟然沒打算停下來,反而加速離開,按長喇叭,對方似乎更堅定,14日接近六點,新北市汐止區發生肇逃案,警察說這起肇逃沒有傷亡,所以被撞的車主必須要等對方來做筆錄。
新北市汐止交通分隊長張森維:「針對只有財損的肇事逃逸,依規定開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給民眾,當場堅持提起刑事的毀損告訴的話,我們警方還是會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
肇事逃逸有兩種,有傷亡跟無人傷亡,如果是只有車體損傷的肇逃案件,處理流程就是通知對方到案,送交調解委員會,沒有共識就打民事訴訟,第二種肇事逃逸,是造成傷亡的案件,因為構成刑事責任,警察屢傳未到,能拘提到案、或是發布通緝。
這兩種肇逃的罰責不同,造成傷亡的罰款比較重,最多罰九千元、吊照、終身不能再考駕照,主要就是一個屬於民事糾紛、一個屬於刑事責任。
新北市汐止交通分隊長張森維:「A2(有傷亡車禍)的肇事逃逸,將依刑法的肇事逃逸偵辦。」
警方建議要停車、報警、留下紀錄交給警方處理,如果單純車損,對方都不理不睬,受害人還能到法院提告,由法院傳喚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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