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有一名張姓男子,在北安路的自強隧道前把單車騎上人行道,為了閃避人行道凹陷,遭機車擦撞致死。北市府國賠會認定人行道設計有疏失,國賠家屬113萬元,不過問題是這人行道很窄,其實禁止騎單車,死者也得負肇事責任,該不該由納稅人賠償,引發爭議。
北安路自強隧道前,車流量大車速又快,車道窄,旁邊的人行道更窄。去年11月一名張姓男子單車騎上人行道,為了閃避缺口,向左進入機車專用道,遭閃避不及的機車擦撞致死,台北市府國賠會認定人行道設計疏失,國賠家屬113萬元。
但問題是,人行道能騎單車嗎?
記者許岱軒:「自強隧道口這裡一旁就是機車道,另一旁就是山壁,這人行道窄到連一個人走都有危險,根本不可能有地方騎腳踏車。」
自強隧道禁止行人走,都有標示說明死路一條,其實前面的路口,雖然有自行車道,但正確路線應該隨著車道標示,向左轉過馬路,根本禁止直行, 但市府還是得負4成肇事責任。
贊成國賠民眾:「應該合理啦!市府自己人行道凹下去就要填補啊!」
反對國賠民眾:「路權不屬於單車騎士的,他卻使用了,造成意外,國家沒有必要為他錯誤決定,付出這樣的代價。」
反對國賠民眾:「為什麼政府要判國賠?單車騎士可以『牽車』過去啊!」
該不該賠,民眾看法兩極,新工處官員無奈私下抱怨,所謂設計疏失,其實凹陷是人孔蓋,一旁又是山壁,人行道無法拓寬或繞過,現在緊急用水泥填補蓋過人孔蓋,但將來下水道維修得頭痛。
不過求償家屬人在國外,尚未回應,雖然國賠和解結案,責任爭議還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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