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攤也賣「吃到飽」,還只接受事先訂位,算人頭一人300元,用餐時間一個半小時,可以吃到酸菜白肉鍋、蔥油餅、餡餅、滷味,用餐規定一定要吃完才能再加點,這家路邊攤擺在賣場旁邊空地賣了20年,有人檢舉佔用行人專用道或是攤位超過馬路,由於天天客滿,每天營業額近2萬,警方勸導後或是開罰單1200元,生意照做。
熱騰騰的酸菜白肉鍋煮的沸騰冒煙,坐在戶外吃也很夠味。
店員:「幫你上一下,招牌的蔥油餅謝謝。」
豬肉餡餅、蔥油餅、韭菜盒、涼伴菜、滷味及臘肉炒飯,一桌桌、一道道的上,吃完再送上。
老闆:「大腸、香腸、川腸燙,這兩腸要嚐嚐看。」
吃到飽的竟然是一家「路邊攤」,只接受一天前事先訂位,跑來現場想吃也吃不到。
店員vs.客人:「有預約嗎?明天都客滿了。」
路邊攤吃到飽規矩很多,一是晚上6點前報到,6點帶位;二是吃完才能再送餐;三則是不提供飲料,要喝到旁邊賣場買。
店員:「入座後不用點餐,麻煩各位來賓自取一人一份碗筷。」
路邊攤位於賣場旁邊,搭個棚子擺10張桌子,每天晚上6點到9點分兩梯,一人300元吃到飽,用餐一個半小時,一晚少說進帳1萬8。
然而攤販位子多次遭人檢舉佔用行人專用道,桌椅下是殘障步道,如果從賣場推輪椅下來,就會被桌椅擋道,攤位前畫了紅線,摩托車違停一整排。
老闆:「有人檢舉啦,當然是台灣,一定有人檢舉我們。」
擺攤一賣就是20年,位於攤位不到100公尺距離的派出所表示,半年前有人檢舉攤位「佔用道路」,警方要求將水溝蓋以外,柏油路上的攤位區移除,違規設攤一張罰單1200元。至於攤位區內4公尺面寬向內延伸設攤,桌子擺在賣場騎樓下,是否有佔用道路,得再請市府建設局派員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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