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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獲報」球棒討債 警攔查反遭控「執法過當」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陳韻涵 鄭勝為 報導
發佈時間:2015/10/14 19: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拒絕盤查,反咬警方執法過當!新北市一名前里長,11日晚間陪兩名朋友,到新莊追討8萬元債務,結果債務人打電話報警說有人帶球棒來討債,警方到場盤查身份,前里長拒絕,雙方一陣推擠拉扯,警方最後壓制前里長壓制帶回訊問。前里長反咬警方執法過當,但員警說他們帶球棒又拒絕盤查,依職權本來就可以帶回訊問沒有問題。

前里長不配合盤查身份,兩名員警上前壓制,要推上警車。

員警vs.洪姓前里長:「我為什麼要提供身分證?依規定就是這樣。我沒有犯法啊,你沒有證據。」

前里長自認沒有違法不斷反抗,拒絕上警車到派出所。員警一左一右架住雙手,他還是不肯上車,雙方僵持不下,最後上銬。

前里長洪文化:「3個警察從我這邊拉過去,就這樣把我的手凹到後面,像這樣兩隻手都被壓著,好像還有用腳這樣把我踢進警車。」

右手好幾處貼著酸痛貼布,肩膀也有拉傷,前里長拿出驗傷單指控警方執法過當,11日晚間11點多,他陪朋友到新莊自立街,向黃姓男子索討積欠3個月的八萬元工程款,沒想到,欠錢的黃姓男子沒下樓反而叫警察來,說有人帶「球棒」來討債,等警方一到場,黃姓男子告訴警察,就是洪性前里長來找他麻煩。

前里長洪文化:「所以我才不想要跟警察回去,你這樣執法好像程序不對,所以我才不想要跟警察回去,結果沒幾分鐘就3個警察來,說要拿手銬把我銬起來。」

新北市中港派出所副所長顏宥騏:「連續接獲報案說有持棍棒討債情事,查證身份是屬程序上必要作為。」

警方指出獲報有人討債鬧事,必須趕往現場瞭解情況,依法對關係人盤查身份,遇上不肯配合的民眾或是妨害公務的人,警察有執法權可以帶回查證,這回遇上對方激烈反抗,還被質疑過當,警察私下大嘆真的很為難。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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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盤查#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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