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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掌聲響起】明星創品牌 闖時尚產業如印鈔機

記者 拉娃谷幸 / 攝影 孫銘遙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7/24 20: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這幾年有台灣有許多明星,也紛紛自創品牌,從時尚的消費者成了生產者,包括蔡依林自創服飾品牌,羅志祥、五月天也自創品牌開設潮店,他們將自己的形象,開發成許多概念的商品,高知名度曝光加上有龐大的紛絲支持,讓他們的業績長紅,分店也一家一家開,甚至成為國際連鎖店;當然除了明星光環之外,其實他們更重視品牌精神,品牌故事跟藝人的形象緊密結合,才是讓藝人品牌可以長紅不墜的原因。

在演藝圈是實力派、也是偶像,舞台上表現優異,更懂得運用自己的資源,拓展事業版圖,把自己的形象,發展成具體的商品。藝人蔡依林:「其實每個女生,有自己漂亮的衣服。」

演藝圈的百變女王,從時尚的愛好者,成為生產者,跟知名百貨公司合作,自創服飾品牌,短短2年之內,分店從美國開到亞洲,30幾家分店,一個月營業額突破2千萬。知名造型師鄭建國(ROGER):「它會因為你這個人的氛圍,你這人平常給人家長期製造出來的形象的觀念,而去買單而去接受,你所製造出來的東西。」

形象就是商機,所以定位清楚很重要,小豬羅志祥是型男也是諧星,他自創的潮牌,圖案也很無厘頭,大受年輕粉絲歡迎,一件潮T單價2800元,推出限量款,30分鐘秒殺賣光;偶像人氣旺,潮店還從台灣開到香港、新加坡,羅志祥也從偶像歌手,成為跨國服飾企業老闆。

創作才女形象鮮明,孫燕姿跨足時尚,自創服飾品牌,走優雅氣質風,跟其他藝人的性格潮牌做出區隔。藝人孫燕姿:「大家都在努力把東西做好,我覺得有一些比較,有一些,大家一起進步,我覺得是好的。」

有高知名度明星操作品牌,比素人來得容易,但高人氣只是一時,如何創造品牌精神,並且通過市場考驗,才是明星品牌最大的挑戰。名模教練陳婉若:「任何品牌一定要有品牌故事,如果沒有故事或沒有精神,品牌它不會久,在我心目中,每個女生都是女神,如果她可以接觸到(時尚),而且她可以接受到,因為如果她可以接受到,可是價格太高,她根本來有辦法接觸到。」

高貴、但價格親民,是名模教母陳婉若的品牌精神,這樣的精神不是口號,更是藝人本身的生活態度;阿信跟好友合開潮店,品牌精神就是夢想與台灣原創。藝人阿信:「滿開心的,可以把自己設計的東西,介紹給大家。」

他也跟台灣幾位設計師合辦展覽,透過這樣的展覽,讓更多人看到台灣設計,所創造的美學風格。

藝人從自己的形象出發,設計概念商品,不管是服裝、公仔,或是美食等等,他們就像是印鈔機一樣,「錢」途無可限量,不但為演藝事業創造更多可能,也重新定位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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