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蓬勃發展,根據國發會統計,台灣民眾一年網購次數,平均來到「10次」。但男生比女生還敢花,消費金額1萬6千元,比女性多了快4千元。但電商業者認為,想賺網購財,其實連廣告文案都得有性別不同考量。
網購商機無限,虛擬平台瞄準消費者,除了價格更便宜,就算一樣賣衣服,男女生廣告文案都有不同考量。
國貿公司總經理楊智斌:「男孩子我們看到,屬於比較理性的一點,他可能需要很完整的數據,很完整的一個資訊,去提供他參考,那女孩子大概屬於比較感性一點的。」
國發會也發現,台灣民眾一年上網購物10次,女生比例略高一些,但男性消費金額高達1萬6千元,硬是比女生多了3700元,平均起來還有1萬4千元。
國貿公司總經理楊智斌:「男生比較常購買的品類,大概屬於3C電子商品,女孩子大概是在服裝、配飾、保養品上面,所以相對金額會比較低一點。」
電商公司董事長謝振豊:「所以每個品牌商都需要有官網,那至於說在品牌官網賣得比較好,還是在平台賣得比較好,這個不一定,但加起來會賣得比較好。」
但品牌廠商賺錢,不只得抓住消費者的心,如何降低產品售價,甚至準確掌握顧客流向,市場廝殺,每一步都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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