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清路上,26日中午出現一名酒醉男子持槍在大馬路上,一對夫妻開車經過時被持槍男子嚇到,趕緊向路邊巡邏員警報案,警方事後調查,這名男子拿的是一把玩具槍沒有殺傷力,不過拿槍在路上閒晃,已經讓許多民眾被嚇到,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辦理。
車上乘客vs.駕駛:「唉唷好恐怖唷!他拿玩具槍啦!他是拿玩具槍嗎?」
行車記錄器畫面看見,一名男子拿著手槍大搖大擺在路上閒晃,剛好被車上的女乘客看見,嚇得她趕緊跟路邊巡邏警察報案。
女乘客vs.警察:「那邊有人拿槍!誰?那邊有人拿槍!那裡有個阿伯拿槍!快一點!」
女乘客告訴警察有人拿槍,就怕男子拿的是真槍,萬一擦槍走火或是傷到其他人,後果不堪設想。26日中午11點半,一對夫妻開車經過台中市中清路,發現一名中年男子右手拿槍走在大馬路上,把他們給嚇了一跳,馬上攔下巡邏警察報案。
附近民眾:「他會拿著BB槍來這附近跑來跑去,甚至會跑到便利商店裡面射店員。」
立人派出所副所長林聖國:「測試殺傷力的部份,是沒有通過,那他說他本身就是在路上把玩而已,並沒有做出傷害人的動作。」
警方問張姓男子為什麼拿槍在路上,他供稱拿的是玩具槍沒有傷害別人,講的理直氣狀,現場也都還看得到玩具槍的BB彈,玩具槍市價1千600元沒有殺傷力,而張姓男子目前沒有工作有精神疾病,正在吃藥治療,警方強調張姓男子沒有正當理由,拿著類似真槍的玩具手槍,已經危害到其他民眾的人身安全,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可拘留3天或處以最高1萬8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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