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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契約書曝光? 捷運局:僅為「建議書」


發佈時間:2015/02/25 21:5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1 19:05



新店美河市案還在查,不過根據平面媒體報導,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曾聽取建商日勝生的建議,簽署了一份「投資契約書」,同意北市府拿回價值較低的商辦和商場。但捷運局澄清,這並非正式契約、只是參考用的規劃建議書,跟後來的權益分配比無關。而參與調查的廉政委員指出,「鑑價」在美河市案中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即將出爐的調查報告會一併寫清楚。


才剛過完年,被台北市長柯文哲瞄準的,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又有新話題,文件下方一個大大簽名,平面媒體披露,民國89年,由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的,美河市投資契約書內容大有問題。

因為日勝生明白建議北市府,應該以商業辦公大樓,作為主要分配單位,另外還建議私地主,也就是日勝生自己所分配的權益樓地板,應以住宅為主,以目前北市府只分到一棟住宅,商場、辦公室和停車位的現況來看,價格都比住宅低,也難怪被質疑簽下不平等條約,引發砲聲隆隆。

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我來講還是善後為主啦,就是說,現在那些房子要怎麼租出去,賣場要租出去,這個先處理,至於有沒有弊案,還是給廉政委員會去處理,我是不想陷入那個泥淖裡面。」

廉政委員會都還在查,台北市長柯文哲不願下定論,不過捷運局澄清,這份民國89年的「投資契約書」,只是建議書而非正式契約,裡頭寫的投資規劃,權益分配比等等,其實只有參考功能。

北市捷運局聯開處處長李政安:「徵求投資人的時候,他們要提送開發建議書,那開發建議書裡面會說明,說他蓋多少層樓,然後花多少經費,(民國)97年1月才真正確定,市府核定分配30.75%(權益比),當時那個投資建議書,我記得是19%(權益比)更低,所以這部分並不是說我們就,一定要接受(建商建議的)那個條件。」

不管是契約書還是建議書,從結果論來看,擁有9成土地的北市府,只拿到3成權益分配比,的確有爭議,監察院早在民國101年就指出,北市府請來的鑑價公司,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商的建物成本,已讓政府損失百億,至於鑑價為何如此不合理,將是廉政委員接下來調查重點。

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徐嶔煌:「你很少2、300億甚至3、400億,這麼龐大規模的案子,然後8萬元要叫人家接(鑑價),因為他也是依照你的指示去做事,重點是你為什麼是給他這樣的指示,或者是你接受他的...,比如說(接受)他用這樣鑑價的方式,那個部分就是說比較細節的部份,是我們會寫在報告裡面。」

鑑價不合理,導致權益分配失衡,北市府積極補破網,從郝市府時代就已重新鑑價,認定日勝生應拿出76.98億,作為補償,目前的仲裁階段,如果北市府打贏,權益分配比就能再拉高。

但如果北市府輸掉仲裁,現在傳出,日勝生尚未完成的兩大聯開案「南港機廠」和「大橋頭站」,很可能成為籌碼,對日勝生施加壓力。

北市捷運局聯開處處長李政安:「如果說所謂的建商吃肉、市府喝湯,這個部分不一定盡然啦,因為我們分配回來的,商場、住宅還有辦公室,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出售,那現在市場價值已經倍增了。」

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徐嶔煌:「取商辦優先、住宅優先,還是車位優先,就是我要取的原則是什麼,其實他們過去一直沒有依據跟明文規定,這也是為什麼會造成爭議,大家就會說 在小碧潭那個地方,就人口又不是很多的地方,新店鬧區應該在七張站才對啊,那你怎麼會覺得在那個地方去取得商辦,是一個好的主意呢,類似像這種質疑當然就會跑出來。」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批評,外界不該只用部分公文,做片面解讀,畢竟美河市開發案,橫跨台北市、新北市,並歷經好幾任首長,問題由來已久,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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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美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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