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持大寮監獄的主謀鄭立德口口聲聲不甘心的18年究竟為何,原來當時他違反槍砲條例又企圖掏槍拒捕,遭判刑10年,鄭立德認了,但之後他又被另案裁定說他教唆小弟持槍殺人,判刑18年,讓他始終無法心服,才起心動念,監獄策反。
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社長董念台:「(鄭立德)他在18年前根本沒觸犯那條法律,冤案被判了18年,所以他才會有這個動機,來做這個行為。」
18年前,司法認定鄭立德教唆小弟持槍殺人,判刑18年,加上違反槍砲條例等其他罪,合併執行28年6個月刑期。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社長董念台:「(鄭立德)他沒有涉案,沒有涉案就是說證人跟證據都沒有,就被判了18年。」
堅持自己沒有涉入殺人案,對於司法判他教唆槍擊殺人,鄭立德不止一次向會客友人抱怨,始終對判決感到不服。
鄭立德友人vs.記者:「他是當初那個案子,他覺得他被警察栽贓,他本來就被栽贓啊!他們去教唆,教唆的動機應該是預謀,預謀的動機是不是會變成說是2、3個人去,或者是臨時起意,他就認為這個(教唆)他沒有,你還給我判下去。」
警方當年偵辦鄭立德教唆小弟持槍殺人投案時,因被槍殺的是高雄前鎮一名地方角頭兒子,警方不敢大意,耗費心力蒐證,才查出幕後藏鏡人是鄭立德。原本10年刑期,關一半就可假釋,因殺人案多了18年,在苦窯最少得蹲上15年。
受不了長時間坐牢,鄭立德奪槍暴動,挾持典獄長,盼法務部重審殺人案,和獄友闖不出監獄,選擇結束生命,也不要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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