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位潘先生在當地廟宇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時,質疑常務理事陳錫卿做事沒擔當,當眾以台語飆罵龜兒子,挨告妨害名譽,一審無罪,但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定「龜兒子」絕非讚美,依公然侮辱罪判潘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同樣很多人常脫口而出豬八戒等俗話,律師說,如果涉及別人的長相,就是公然侮辱。
因為一句龜兒子,被以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元。
罵人男子潘克安:「隨口說出龜兒子,他說他有聽到,就說我公然侮辱,我是用台語說台語的龜兒子和國語的龜兒子,意思是天壤之別。」
收到判決書,他很不甘心,強調「龜兒子」只是自己的口頭禪,沒有罵人的意思,但被罵的對方非常非常的介意。
被罵男子陳錫卿:「還辯解說,他是怎樣跟怎樣,他是沒有惡意的,甚至龜兒子還拆三字解釋,說龜是龜,兒子是兒子,應拆開說明。」
衝突原因是因為兩個人在寺廟會議上發生口角,罵人男子指著被罵的常務理事說,做事沒擔當,像「龜兒子」,一審法官原本認定,烏龜並沒有誣衊人的意思,但上訴到二審,法官認為,雙方言語衝突,龜兒子已經涉種族歧視及公然侮辱,如果烏龜不能拿來罵人,很多動物像是豬八戒或母老虎,脫口而出可以嗎?
律師鄭秀珠:「要看他前後的語法,他前後的語句他是怎麼說的。」
意思就是,如果罵人豬八戒,是明顯用在取笑他的臉,一樣涉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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