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通常我們被教育應該拾金不昧。不過內政部下轄的北區兒童之家網頁,卻寫著如果自己缺很大,可以留下錢,失主只要拿回證件,就不會太計較,這個荒唐的邏輯,讓老師和家長看了都傻眼。其實這篇文章是從網路轉載,沒註明出處,還引用這樣有爭議性的內容,內政部緊急已經撤下。
幼稚園小朋友:「送給警察,交給警察,給警察。」
撿到錢包該怎麼辦,沒錯,就連小小孩都知道,不過內政部下轄的北區兒童之家,點開官網,卻發現上頭教你,如果實在缺錢,就把現金留下,告訴失主,錢包是在廁所撿到的,只要把證件給還回去,失主就不會在乎錢了。
幼稚園長陳欣蓓:「當然不可能啊,這畢竟不是我們自己的東西。」記者:「會覺得這個觀念教壞小孩嗎?」幼稚園長陳欣蓓:「一定是會的。」
民眾:「這樣做的話,教育下一代小孩說謊,不可以。」
民眾:「就沒有那種拾金不昧的教育,失去那種教育了。」
這篇「好人多了,心裡也舒坦」的文章,內容還寫遇到乞討者,要錢的給飯,要飯的給錢,就連時下火紅的小三話題也沒忘,勸人如果經濟寬裕別養二奶,偷偷養幾個貧困山區的學生會好些,這樣風格獨具的邏輯,其實早廣泛流傳在網路,搜尋引引擎輸入關鍵字,就能找到一大串引述,官網任意轉載網路文章,適當嗎?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文章這麼有爭議性,的確不妥,我們會要求兒童之家立即下架。」
官網內容把關失當,內政部緊急撤下文章,撿到錢包就該乖乖還給失主。幼稚園小朋友:「主人會找不到,會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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