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知反省、操弄權勢」 張通榮判1年8月

攝影 林政緯 董明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5/13 10:2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遭控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一審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但二審開庭期間,張通榮只認錯、不認罪,否認教唆縱放人犯,法官認為,張通榮不知反省,卸責推託、操弄權勢,撤銷緩刑,維持1年8個月有期徒刑。而原本下午張通榮要召開記者會出面說明,卻又臨時取消,改推行政處長出來代打,表示自己只是單純想維持警民關係而已。

二審宣判缺席,基隆市長張通榮不認罪的態度,影響官司判決,前年他幫廖姓婦人到警察局關說酒駕案,基隆地方法院判張通榮1年8個月,緩刑5年,必須支付公庫200萬,以及服勞役200小時。

一審法官認為,張通榮關說案,經媒體報導曝光後,已經有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但是二審法官卻認為,張通榮將市長權柄,做為個人操弄權勢的工具,不知反省,卸責不認罪,撤銷緩刑,判刑1年8個月。

基隆市政府行政處長:「市長的動機非常單純,就是避免這個警民的衝突,維持良好的警民關係。」

原本要出面親自說明的張通榮,卻只叫了行政處長代打,說是單純為了維持警民關係,只是這樣的說法,和法官認定不同。高院行政庭長蔡炯燉:「張通榮身為基隆市長,沒有秉公任事,反而接受議員的不當請託,而且他事後否認犯行,試圖卸責。」

合議庭指出,雖然張通榮承認到派出所拍桌,說話比較大聲,否認叫警察放了酒駕婦人,但如果不是張通榮施壓,所長跟警察哪敢放人?同案另外3名被告,廖姓婦人、派出所所長林煌盛和員警廖祥銓,都因為認罪獲得輕判,唯獨不認罪的張通榮判刑最重,要給他一次教訓。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張通榮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55

0.0324

0.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