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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虐死案 詹母責付、陳巧明還押

記者 陳和琳 / 攝影 許立帆 江俊彥 陳志中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1/11 08:1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日月明功」靈修虐殺案,8名被告遭起訴後,彰化地院連夜召開接押庭,裁定陳巧明收押禁見,還押彰化看守所外,詹母黃芬雀無保刑事責付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其餘在押被告中,林甫朋、吳仁甫以及尤威評被裁定20萬元交保,許愛珍、劉享易夫婦則裁定10萬元交保。

記者vs.陳巧明:「陳巧明有什麼話要說?」

步出法警室,陳巧明神情冷靜,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出庭時,陳巧明強調這是一起不幸事件,她對不起朋友及社會大眾,卻不認罪。記者:「還不認罪喔。」嫌犯陳巧明:「沒有,我相信事情是還原,才是有意義的。」記者:「妳為什麼要逼他?」陳巧明:「沒有,沒有這樣做,我會證明我的清白。」

而詹姓高中的母親黃芬雀,法官裁定無保責付給女兒,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記者vs.嫌犯黃芬雀:「媽媽後不後悔,是陳巧明害死小朋友的嗎?陳巧明說妳是一個殘忍的媽媽,妳怎麼講?」

面對問題,黃芬雀沒說一句話,始終低著頭,微微張開眼睛哭泣,過程中,一度還哭倒在法警肩膀上。

記者:「妳原諒媽媽、接受媽媽嗎?」詹姓高中生姊姊:「因為我覺得我們都是家人,很多事情不是我們說原諒不原諒,都是要試著去調適的。」記者:「對於其他被告,有沒有什麼話要對他們說?包括陳巧明。」詹姓高中生姊姊:「我覺得這些人莫名其妙的傷害了我的弟弟,而且弟弟跟你無冤無仇的,而且又是一群大人去傷害弟弟,而且台灣是個法治的社會,他們行為簡直比野蠻人還要野蠻。」

詹姓高中生的姊姊原諒母親,但對殘忍對待弟弟的嫌犯,毫不保留內心想法,由於黃芬雀坦承犯案,檢方請求法官減輕刑責,而同樣遭羈押的林甫朋、吳仁甫、尤威評,被裁定20萬元交保。

記者vs.吳仁甫:「有沒有什麼話要說?」

而許愛珍、劉享易夫婦則裁定10萬元交保,以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無辜枉死一條年輕生命,要這些人都得為所犯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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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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