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美雪、江宏恩代言的瘦身廣告,遭到衛生署點名嚴辦之後,業者修剪廣告最近在電視上捲土重來,不過台中市衛生局約談業者後卻發現,販售的竟然是另一種衛生署核定的成藥,而且效果跟瘦身沒有關聯。
王美雪、江宏恩代言的瘦身廣告,捲土重來,大肆在各通路播放,廣告中仍然影射瘦身,沒有刊載業者和廣告物品品名,只有這一支醒目的電話號碼,打電話一詢問,販賣的雖然是衛生署合法核定的成藥「美姿寶」,但是這種藥的療效是疏風清熱,根本無關瘦身。台中市衛生局藥政課長余劍輝:「中藥成藥每個人狀況不一樣,很有可能不適合這類藥物,就會產生問題。」
衛生局還發現,業者未依規定申請藥品廣告,而是以一般廣告送審,企圖遊走法律邊緣。台中市衛生局藥政課長余劍輝:「它的藥本身是合法核定,問題是他申請藥物廣告時都沒有知會衛生署,所以廣告內容沒有經過核准,按藥事法未核准的藥物廣告,就要處分3到15萬元。」業者侯先生:「這邊透過媒體了解,我們會馬上和衛生局聯絡,應該要符合政府的規定,我們會馬上照規定去做。」
業者位在台中市的出貨地點只有一塊小小的招牌,一樓的商家強調和solo業者完全無關;台中市衛生局除了開罰,也持續盯緊後續,避免業者利用廣告誤導觀眾誤食藥品,讓藝人代言凸槌記錄,再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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