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因貪污案,今天發監執行,經過醫生6個小時身體評估,吳淑珍因為無法自理生活,符合監獄行刑法,第11條第四項規定,拒絕收監,支持群眾聽到消息後,在監獄外開心歡呼,吳淑珍在陳致中的陪同下,搭乘傍晚5點46分高鐵,返回高雄。
台灣國成員:「醫師的專業,已經建議把阿珍夫人放出來!YA!」
支持群眾第一時間,聽到台中監獄拒收吳淑珍,當場開心歡呼,獄方解釋,拒收原因是考量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台中監獄秘書林志雄:「吳淑珍女士健康狀況,符合監獄行刑法第11條,不能自理生活,所以我們拒絕收監。」
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1條,總共有四項規定,因為疾病服刑有喪生之虞者,懷孕5個月以上,或者是罹患急性傳染病者,最後一項是衰老、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幫吳淑珍進行長達6個小時身體評估,認為吳淑珍身體狀況,符合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因此拒絕收監。高鐵警察:「好,後退...她要上車,她要上車。」
吳淑珍發監執行,上午從高雄搭高鐵,到台中時,一路都抿著嘴,沒開口說話,神情默然,還不時皺起眉頭,進到培德醫院後,陳致中始終陪在身邊,低頭聽取醫生的評估報告,在確定台中監獄拒收吳淑珍後,吳淑珍和支持者,也再度搭上高鐵,回到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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