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春節車票每年幾乎都是供不應求,尤其是東部幹線,網路開賣不到兩三下就賣光光,但有一位劉姓實習老師,好不容易買到4張台北往台東車票,因為過年行程變動,上網拍賣,卻比原價貴44元,觸犯鐵路法被還送法辦,依法可處拘役或併科罰金3千元!
台鐵廣播:「10點44分,往蘇澳旅客..」
還有2天就要過年,台鐵加班,還是很多人買不到票,尤其東部幹線更是一票難求,像這位媽媽,早在網路開賣訂票時,先下手為強。民眾:「今年我是特別早,就是電腦(開賣)前10分鐘,就先打開。」
回花蓮台東車票已經很難買了,但網路上,發現還是很多人轉售!一名23歲的劉姓實習老師,網路訂票買到初一4張,從台北往台東的莒光號,因為行程臨時變掛,PO網轉賣,但原價一張606的車票,她卻賣650,加價44元。鐵路警察局一段副段長張天賜:「高鐵票和火車票都不能加價,原價出售是沒有問題,如果你加價販賣,就屬於車票黃。」
規定車票不得加價轉賣,否則就是黃牛票,如果成功交易,就是觸犯鐵路法第65條,可處拘役或併科罰金3000元。警方表示,民眾或許想藉機賺點手續費,但因為這樣吃上官司,開春就進了警局,實在很不值得。
◎畫面翻攝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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