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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花蓮2裸女命案 一張發票揪主嫌

記者 秦綾謙 / 攝影 莊其源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1/02 23:3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94年12月,花蓮發生駭人聽聞的雙屍命案,當時21歲的郭姓嫌犯,和一名陳姓國三少女交往,少女父母控告他妨害性自主,雙方雖然以10萬元和解,但妨害性自主是公訴罪,刑事部分會繼續偵辦,郭姓嫌犯不懂法律,在接獲法院傳票後心生不滿,以為陳姓少女家人拿了錢卻繼續提告,便夥同4名友人將陳姓少女,以及陪同少女赴約的李姓少女殺害棄屍,沒想到,在警方的抽絲剝繭之下,卻查出原來這個案子幕後還有一名真正的主使者,主使者的身分讓警方驚訝不已,來看看今天的【破案一線間】。

戴著眼鏡、頭髮有些凌亂的這名婦人,都已經進了警局,但臉上表情卻還是冷靜的,讀不出任何情緒,她叫做林麗娥,一個原本住在花蓮吉安鄉的平凡母親,竟然會是一樁慘忍兇殺命案的幕後主使者。

乾枯的河床下,躺著這具年約20多歲的女性屍體,全身赤裸,只穿著內褲和襪子,身材瘦小,疑似被勒斃丟棄。圍觀民眾:「早上差不多,差不多7點左右發現,腳受傷啊,這邊(左肩)受傷,頭部這邊受傷。」

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發現屍體是一個老榮民,這個老榮民是在這個,他是住在這個水源橋下,一個河床上,他起來的時候一開門,那屍體是這樣撲著,就是張開這樣。」

記者秦綾謙:「半裸的女屍,就是在這座水源大橋的橋底下被發現的,而警方研判,很有可能屍體就是像這樣子,從橋上被丟到橋下去,更詭異的是,警方後來又在距離這個河床不到100公尺的另外一頭,又發現了另外一具半裸的女屍,這2具屍體之間有任何相關聯嗎?」

民國94年12月11日的上午,花蓮縣水源大橋橋下,接連發現2具半裸女屍,這2具屍體是否有關聯,必須靠警方從現場環境以及陳屍的狀態,用科學角度,推理出蛛絲馬跡。圍觀民眾:「他們看了是說原住民啦,看(死者)的臉,也真的比較像原住民。」

2名死者共同特徵,包括衣物全被脫光,只剩內褲,頸部有勒痕,身上跟頭部則有多處外傷,另外,她們的腳上也都有明顯傷痕。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現場根本沒有,沒有什麼血跡,血跡都沒有,也沒有很凌亂,所以我們第一個意識就是說,這個是,這不是第一個現場,那後來我們看到她腳,有被拖的痕跡,那我們就研判是說,這是用拖,拖來這邊丟下去的。」

問題是死者連衣物都被剝光了,身上當然找不到任何證件,警方只能公布死者特徵!第一具發現的女屍,戴著心型項鍊,以及黑色的手環跟戒指,而第二具發現的女屍,她最明顯的特徵,就是穿著印有虎頭圖案的黑色內褲。

2起兇殺案驚動了花蓮平靜的小村,警方不敢大意,從案發現場附近開始,一家一家查訪,一戶一戶調查,原本以為死者可能是當地民眾,但警方把整個水源村都問了一輪,村裡頭既沒有失蹤人口,也沒有居民認識她們。附近民眾(94.12.11):「這好像不是我們水源村的人。」警方:「這不是你們當地人?」附近民眾:「對。」

無法查出死者身分,案情等於陷入膠著,法醫驗屍只能從死者外型和所穿的虎頭內褲,來研判死者年約2、30歲,有可能是風月場所的女子,因此警方立刻查訪,花蓮地區的卡拉ok店、酒店,看能不能確認2具半裸女屍的身分。

但結果還是查無所獲,幸好就在這個時候,一名細心的員警,讓死者身分漸漸露出曙光。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後來就是一個吉安派出所的員警,他有去取締一個交通違規,他認為這個女孩子,這2個女孩子其中一個,很像就是他抓的那個,結果他去找那個女孩子,結果那女孩子有啊,還在啊,還活著啊,他也順便給她看,雖然這個不是我,但是很像我一個網友,就是這樣子查出來。」

2具死者的身分,分別是13歲李姓國一少女,和另外一名15歲國三畢業的陳姓少女,但之前法醫驗屍的研判結果,把少女說是熟女,學生身分也研判說是作特種行業的,怎麼會差這麼多,法醫驗屍搞烏龍,讓警方偵查方向完全搞錯,這案子也凸顯了當時法醫人力不足,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

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郭宗禮博士:「我想它(法醫)的水準,大概我想也不必再多談了,當然就是說,有些過渡時期,大家不太注重,那當然會有一些問題。」

消息傳回學校,師生都很錯愕,老師說,少女常常流連網咖,交友複雜。國中老師:「因為曾經從她,有看過她的交換日記,只會紀錄說,她週末跟某某網友出去哪裡玩。」

死者身分確認之後,偵辦方向也漸漸聚焦,專案小組查出,其中一名陳姓少女的男友郭律佑,因為少女父親反對兩人交往,還控告郭律佑性侵自己的未成年女兒,是不是因為這樣結下樑子,警方決定找郭律佑調查。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我們去問了郭律佑他媽媽,郭律佑他現在人在哪裡?她說他半個月前就去台北工作了,我們覺得他媽媽,有意在刻意在掩飾這個小孩子。」

資深刑警辦案的敏感度,讓他直覺,郭律佑的母親一定隱瞞著什麼。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我覺得他媽媽很奇怪,為什麼要閃這些有的沒有的,那我叫我同事先去看,看看郭律佑真的是出外,還是每天都有回來。」

也因此,警方繼續在郭家住處埋伏,果然有所斬獲。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我們在他家,後來在洗衣機裡面,找到郭律佑的褲子,所以我們就認定說郭律佑有在家裡,他媽媽還是說沒有!」

案情漸漸明朗,警方也在12月13日這天,逮到了準備逃亡的郭律佑,將他帶回偵訊,到案後,郭律佑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案。記者:「你為什麼要殺他?」郭律佑:「好了,沒事,不要這樣,拜託好不好,拜託好不好,拜託好不好!」

另外,郭律佑也供出還有4名共犯,這4個人隨後也被警方陸續逮捕!坐在偵訊室內,幾個20歲上下的年輕人表情木然,但他們卻聯手犯下了水源橋下,赤裸女雙屍命案。員警:「你沒有提議,是只有林麗娥一個人提議嗎?她老公知不知道?」嫌犯:「她老公不知道。」

原來郭律佑因為不滿和女友陳姓少女家的官司,為什麼在付了10萬塊和解金之後,還是收到了法院傳票,於是引發殺機!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陳淑君有告郭律佑他們,那個妨礙家庭嘛?郭律佑他媽媽已經有10萬元,給那個陳淑君的爸爸,就是說民事和解的樣子,但是這個案子不是民事和解就解決啦!」

死者陳姓少女父親(94.12.14):「我們都沒有反對孩子交往,那10萬元是頭一次,男生的媽媽自己說的,他母親說他要用10萬元來娶我女兒,我告他之後,他連續3、4天來到我家,一直要求說和他和解,我說要和解什麼,我已經告了。」

12月10日晚間,郭律佑夥同其他4名友人,把陳姓少女約出來到公園談判,當時李姓少女陪同前往,而她們都喝下了被嫌犯加入安眠藥的飲料,後來雙方越吵越兇,郭律佑一氣之下,夥同友人,拿石塊猛砸2名少女,就連只是陪同前往的李姓少女 ,也難逃毒手。

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因為他們之前就已經策畫好,就是說,譬如說,你們兩個先發生事故在吵架,要讓這兩個女孩子去勸架,在勸架的時候就讓警方誤認為他們是失手,把他們打死的。」

本以為案情到此,已經可以宣布破案,但沒想到,更驚人的發展還在後頭,警方靠著幾張統一發票,竟然把這樁雙屍命案,幕後真正的藏鏡人揪了出來!

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後來我把郭律佑的褲子拿起來,然後在他褲子裡面找到一個發票,這個發票我請我們裡面的同仁去調錄影帶,結果就在錄影帶裡面看到說,他媽媽帶著郭律佑,作案了以後要跑路,要去躲藏,就去採購這些東西,以便長久隱居嘛!」

原來郭律佑的母親林麗娥,因為愛子心切,再加上不理解法律程序,以為死者陳姓少女的父親拿了他們家10萬元的和解費,還提告,決定執行這樁殺人計畫。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他們要約他們的前一天晚上,就有一個我們講的是勤前教育一樣,就事先有開會,開一個小型會議,要怎麼去約他們來,然後要演什麼戲,然後要怎麼下手。」

不只一手策劃,林麗娥從殺害少女到清理現場血跡,湮滅證據她都在場。花蓮縣刑大偵二隊長陳金標:「他媽媽就直接自己去掐,掐著她(死者)的脖子,那也拿石頭去砸,後來砸到她死為止。」

林麗娥更指揮兒子,以及其他共犯,騎乘機車三貼運屍,然後還要求嫌犯,折回水源大橋的棄屍現場,剝光死者衣物,除了是因為民間習俗,不讓死者復仇,也順便製造性侵害的假象,要誤導警方辦案。

林麗娥怕行兇失敗,甚至提供了鎮定劑,除了要迷昏2名少女,還跟5名兇嫌說,被抓的時候,可以服藥自殺,手段相當兇殘。

這一樁預謀殺人案,連毫無關係只是陪同的李姓少女,也無辜被滅口!母親教唆兒子殺人,只因為法律認知不夠,想要報復,最後,母子同案被判無期徒刑,這樣的母親對兒子愛之卻害之,讓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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