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1日,發生在台南的10歲男童在電子遊戲場遭割頸慘案,發生命案的遊戲場就在男童就讀學校對面,引發家長對於電子遊戲場應該距離學校多遠的思考,以高雄一間國小為例,隔一個馬路的距離,就有2家電子遊戲場,國小生坦言因為距離近,一個禮拜會去3、4次,距離問題也的確讓家長憂心忡忡。
下課時間一到,這位高職生換上便服,連書包都還來不急拿回家,就直奔電子遊戲場,書包扔在椅子上,雙眼直盯螢幕打遊戲,台南發生10歲男童在電子遊戲場慘遭割頸殺害,而這家店恰好就開在男童就讀的國小對面,讓人重新審視電子遊戲場的管理,是不是太過寬鬆。
家長:「可能要3公里,1公里現在的交通工具太方便了。」
電子遊戲場距離學校太近,家長的擔心不是沒有原因,因為有些甚至只要過個馬路就能到。TVBS記者曾鈴媛:「就在這家國小同一條路上不到200公尺外的地方,就開了一家普通級的電子遊戲場,而在這間國小的正對面不到50公尺的地方,也開了一家限制級的電子遊戲場。」
記者:「你會一個禮拜去幾次?」小六生:「3、4次,就好玩啊,找同學啊。」
用走的就能到的距離,學生坦言下課幾乎報到,因此立委更提議應修法,普通級電子遊戲場至少要距離學校200公尺,限制級更要隔出1公里距離,未滿15歲孩童進入還得家長陪同才行。
只是現行法令只規範地方政府,可自行限制電子遊戲場和學校距離,中央過不過還是未知數,如何讓校園遠離遊藝場,恐怕還得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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