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台中火葬場的金爐內,發現一具嬰兒焦屍,檢警追查發現,死嬰的母親懷胎6、7個月,不幸胎死腹中,在醫院合法流產,母親花了1、2萬元,委託葬儀社處理死胎,本來是要帶到公墓土葬,怎知道唐姓葬儀社員工收了1800元,卻將嬰屍拿去金爐焚燒,涉嫌毀棄遺體罪,以10萬元交保,而死嬰的母親今天首度現身。
這位長捲髮的女子,懷胎6、7個月時男嬰胎死腹中,在醫院流產,有醫院開立的死產證明,她花了1、2萬元,委請葬儀社將死嬰土葬,怎知道葬儀社人員竟將嬰屍拿到金爐焚燒。
記者:「有跟葬儀社溝通嗎?妳有委託嗎?」母親:「我不知道要講什麼。」記者:「妳有溝通過嗎?有沒有?中間出了什麼差錯?」母親:「…。」
10月18日下午1點40分左右,穿著深色背心的唐姓葬儀社員工,機車騎進火葬場,他將裝著嬰屍的紙棺材推進金爐內,留在現場燒紙錢,大約10分鐘後騎車離開,警方以車追人,找到這名葬儀社員工,他供稱葬儀社給他1800元處理嬰屍。
台中地檢襄閱蔡宗熙:「唐姓涉嫌人顯然沒有依照委託事項辦理,直接把他丟棄掉。」
根據其他葬儀社人員表示,一般處理胎死腹中的嬰屍,行情價是2千元,而這名唐姓葬儀社員工拿了1800元,本來應該帶去公墓土葬,疑似貪圖方便,竟將嬰屍丟到金爐焚燒,涉嫌毀棄遺體罪,2天前以10萬元交保。
對於這位年輕媽媽來說,懷孕不順、見不到肚中胎兒已經夠傷痛了,花了1、2萬委請葬儀社處理死胎,卻遭人任意處理,再次面臨殘酷打擊。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獨家名人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