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曾經報導台中火葬場的金爐內發現嬰兒焦屍,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找到一名唐姓葬儀社員工,他供稱葬儀社給他1800元,要他幫忙處理,本來要帶到公墓土葬,但是擔心遭到土狗啃咬,所以將嬰屍拿到金爐焚燒。
監視器畫面中,男子騎機車載著嬰兒屍體,進入火葬場,等人潮散去,走到金爐前,將裝著嬰屍的紙棺材,推進金爐內,然後留在現場燒紙錢,大約10分鐘後離開,警方以車追人,找到一名葬儀社員工,就是畫面中燒嬰屍的男子。
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洪再德:「供稱做這件,拿了1800元。」
警方初步鑑識這具嬰兒屍體,大約長10到15公分,才稍微成形,男子供稱是個男嬰,胎死腹中,有醫院開立的死產證明,他本來打算將嬰屍,送到13號公墓埋起來,但是發現附近有很多野狗。洪再德:「擔心大體被啃食,所以臨時改變主意到火葬場去,用金爐火化方式處理。」
根據葬儀社透露,非法墮胎或是未成形的胎兒,多半選在墓地附近或是荒郊野外埋葬,男子貪圖方便,將嬰屍丟到金爐焚燒,涉嫌毀棄遺體罪,以10萬元交保,但是由哪家醫院開立死產證明?上游處理的葬儀社以及男嬰家屬是否知情?檢警都還要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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