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急降事件中,李侯曼麗傷的最重,家屬今天請來消保官,要向遠航求償1千萬,不過遠航認為,飛安會判定遠航沒有疏失,該付的醫藥費也都付了,李家人實在不應該把航空公司當成提款機。
遠航乘客李侯曼麗孫女:「姨婆(李侯曼麗),姨婆,這是大姨婆。」
遠航急降,當時李侯曼麗的腦袋瓜,就像雞蛋碰石頭,撞上天花板;回到機艙裡,畫面更嚇人,旅客的頭,把天花板衝破3個大洞,座椅也被硬物撞凹;家屬事後向遠航求償1千萬被打回票,求助消保官。
台北縣消保官何瑞富:「(遠航)當然對事件,對消費者要負全權責任,他們認為是(韓國)塔台問題,他們可以直接再向塔台,有關的單位求償。」
這1千萬怎麼來的?家屬用李老太太1天2千元的看護費來算,20年的費用,都算遠航的。遠航公關經理張有朋:「醫生認為她有住院的必要,我們就會支付(看護費),這一點沒有問題,現在的一個爭執點是,台大醫院非常清楚明白表示,她已經是完全病況良好,已經可以出院了!」
遠航強調,該付的跟不該付的錢,他們一毛都沒少給,像李家人在韓國超市,買了台幣3萬多元的零食、玩具,拿來報帳,遠航也買單。遠航公關經理張有朋:「我們不能對乘客或是媒體去說,哪一個人敲我們竹槓,因為我們是服務業,我們只能說,航空公司絕對不是提款機。」
空中急降驚魂變成消費糾紛,卻又各說各話,看來雙方最後只能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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