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超商都推出集點活動,吸引顧客消費換獎品,但有的民眾不想集點,點數貼紙到哪去呢?新北市就有超商女店員,私下收集顧客不要的點數貼紙,集滿60點換了2支可愛的海綿寶寶造型筆;但超商其實都規定,貼紙屬於「有價」物品,是公司資產,店員不得侵占,店長因此調閱超商監視器,確認店員拿走顧客點數,一狀告上法院。
廣告對白:「準備好了嗎,是誰在深海裡每天耍寶,海綿寶寶。」
海綿寶寶造型筆,可愛指數破表,連超商店員,都收集起客人不要的點數,換了兩支筆,卻也換來了被告身分。4月17日,超商推出集點活動,60元換1點,集滿30點,筆就能帶回家。
但活動才剛開始,超商的范姓女店員,就換了兩支筆,相當於消費3600元,店長起疑心,但卻由於每次活動交出的點數和業績總額,總有落差,抓不到證據,於是調閱像這樣的櫃檯監視器畫面,能完整檢視店員在櫃檯前行為,果然發現她兩天內侵佔7張集點貼紙,事後還不承認,憤而提出業務侵占告訴。
事實上,不管是全家、7-11、萊爾富,都再三教育員工,禁止侵占點數貼紙等公司資產。店員:「還有一個點數。」顧客:「點數我不用了,謝謝。」
狀況一,刷了條碼的點數,就算客人不要,也決不能占為己有。店員:「發票跟你的點數喔。」
但如果前方客人的點數,不小心掉了,後方的民眾撿起來蒐集,就OK,理由就跟這個狀況一樣。顧客:「點數不需要了,謝謝。」TVBS記者林昱孜:「如果有客人不要的點數,下一個客人其實是可以跟店員索取的,他們並不會拒絕。」
關鍵點就在於,侵吞的人是不是自家員工,因為點數屬於公司資產,每次發出的集點貼紙,有多少,也都是超商下一次配給每間店點數數量的依據;加上點數能換幾十元的贈品,屬於有價值物品,儘管超商一再教育,卻還是有店員,忍不住海棉寶寶的誘惑,被監視器揪出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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