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在香港因為詐騙案,被逮捕的台籍陳姓男子,關在看守所裡3天就死亡,家屬懷疑是被獄卒打死,現在香港法庭判決終於出爐,3名獄卒被判監禁16個月,相較之下,在台灣傷害致死罪是要判7年以上,但是香港法庭卻解釋說,3名獄卒「不是完全邪惡的人」,給予減刑,讓陳姓男子的爸爸很難接受。
在香港的看守所裡,台籍的陳姓男子全身赤裸,表情看起來相當痛苦,當時他身上已經有上百個傷痕,他是因為詐騙案被捕,卻因不明原因,遭到3名獄卒毆打,關了3天就死亡,經過3年的調查,香港法院終於判決,這3名獄卒傷人罪成立,判刑監禁16個月,讓陳姓男子的爸爸覺得實在太輕。
陳姓男子父親:「最少要5年以上,1年4個月覺得草菅人命。」
香港法庭判決,理由竟然是這3名獄卒並不是完全邪惡的人,沒有前科,曾對社會有貢獻,所以酌情減刑,這種判決,不只是陳姓男子的爸爸無奈,就連律師也覺得實在離譜。
律師歐陽志宏:「法院要對他減輕其刑的說詞,如果是用我們台灣的法律,如果是公務人員犯罪的話,那刑法第134條還要加重。」
陳姓男子過去在台灣是從事水電工,身後還留有一個10歲的女兒給老父親撫養,現在香港法院已經判決,陳爸爸只希望接下來能向3名獄卒求償,起碼讓小孫女往後能夠生活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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