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賣場買飲料,卻買到過期2個月的過期飲料,如此離譜的事件,發生在新北市,一名吳小姐在賣場買了整箱飲料,喝了後肚子絞痛,不斷跑廁所,但賣場只願意幫忙退換貨,讓吳小姐很不滿。
一整箱茶飲,只喝掉一瓶,吳小姐就得了腸胃炎,原來這箱飲料早已過期。吳小姐:「就是在喝的時候,覺得味道怪怪的,就是覺得肚子有絞痛,就一直想上廁所,不太舒服。」
仔細看了,才發現飲料上的有效日期竟是2012年5月18日,但這箱飲料明明是今年7月15日才買的,換句話說,當時吳小姐付錢的時候,飲料已經過期近2個月,但賣場卻完全沒察覺,讓吳小姐質疑,業者的品管有問題。
實際走一趟賣場,雖然同款產品都在有效期限內,但詢問員工卻得到這樣的答案。賣場店員:「可能會低價販售,趕快把庫存清掉,賣到過期,有時候會有疏失,可是我們每個月都會檢查。」
業者把即期品促銷販售,卻沒注意保存期限,賣場人員坦承有疏失,願意協助退換貨,但吳小姐還是很不滿,因為吃壞肚子已經夠不舒服了,業者卻覺得「換貨能了事」,難怪消費者感受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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