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從一開始的不認罪,直到進入特偵組長達12小時偵訊,鬆口坦承部分認罪,卻還是遭到檢方聲押,直到進了北院之後,林益世才一改之前態度,發出聲明,願意將不法所得捐出,投身公益;怎麼會有如此大的轉折?法界人士認為,這應該是律師團的策略,林益世可能在羈押庭時,當場認罪協商,換取重金交保。
記者:「是不是認了6300萬部分?我們是用認罪的訴訟策略嗎?會希望法官能夠重金交保嗎?」林益世律師賴素如:「…。」
是不是認了6300萬?從這封聲明書就可以嗅出端倪,發聲明的時間是中午,羈押庭還在開,林益世對外說他下定決心,要將「不法所得」繳交,聽來是希望坦白從寬,換取重金交保。
只是從一開始的堅定沒收賄,在經過長達12小時偵訊後,凌晨4點部分認罪,但林益世認的是哪一部分?法界人士推測,林益世一開始認的可能只有索賄案,一來是因為錄音證據明確,二來索賄,刑度最重是7年以上重罪,但法律不罰未遂犯,讓他有解套空間。
而收賄部分,錄音帶內,沒有錄到林益世承認或否認,內容不明確,加上收賄罪重達無期徒刑,認罪的機率相當低,儘管有高人指點部分認罪,但林益世對上的是特偵組專辦貪汙的高手,包括曾任桃園地檢署發言人的張進豐,還有鄭深元以及辦過廖正井案的檢察官蔡鴻仁,3人聯手將林益世聲押移送。
到了北院羈押庭,林益世又有了下一步,祭出「不法所得」,但法界人士認為,法庭外的供詞不被採信,林益世這樣的作法,很有可能只是為求社會觀感,還要為自己留個後路,不管能不能走出法庭,林益世的法律攻防戰已經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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