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勢區一名陳姓婦人,前年聲稱剁雞時,不小心剁掉左手的大姆指和食指,申請保險理賠551萬‧但就醫時,婦人二度拒絕接合手術,被保險公司懷疑詐保拒絕理賠,法醫相驗傷口發現,婦人手指至少砍了5刀才會斷成4截,和婦人供稱的「不小心」不符,因此檢方認定婦人詐保,將她起訴。
陳姓婦人的左手姆指和食指各只剩一節,傷口留下疤痕,被檢方認定詐保起訴,她很不服氣。斷指婦人:「我敢理直氣壯的到法院去,申告的時候,我就不怕你們調查。」
婦人30歲,在台中東勢區當安親班老師,前年5月21日,她緊急被送到急診室,家屬跟在一旁,手裡還拿著她手指,婦人供稱,她在家剁雞肉時,不小心剁到手指。急診室醫師(2011.05.21):「食指這個地方被剁掉了,然後剩下的斷肢,又從這個中間被切斷。」
當時急診室醫師說,一般不慎切到手,通常是一刀,婦人卻有多處剁痕,而且斷成4截,還拒絕接合手術,不符合常理,再加上婦人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551萬,被保險公司懷疑詐保拒絕理賠。斷指婦人:「我保有這樣的保單,我擁有這樣的保障,你們不能穩賺不賠。」
婦人堅稱傷口是不小心、是意外造成,拿不到保險金,轉而控告2家醫院醫師,沒有替她做接合手術,但法醫相驗傷口發現,婦人手指至少砍了5刀才會斷成4截,和「不小心」剁到,有相當大的落差,檢方認定婦人詐保,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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