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下午台北發生一起丈夫砍死太太的兇殺命案,雙方先發生口角,加上丈夫酒喝多了,不滿妻子罵他「沒路用」,一時情緒失控拿刀朝對方的喉嚨猛刺,妻子頸動脈、氣管以及聲帶斷裂送醫不治,原本死者在案發前曾到警局聲請保護令,沒想到才返家1小時,竟然發生悲劇。
嫌犯vs.記者:「太太是講什麼激怒你,讓你那麼生氣。」
不發一語,低著頭坐上警車,等著面對接下來的法律責任,他就是砍死太太的兇手,52歲的黃姓男子,當裝潢的臨時工養家,但工作有一時沒一時,太太和他發生口角,脫口而出你這個沒用的人,男子一氣之下,拿檳榔刀就往太太的喉嚨刺。
目擊民眾:「就有一個女生一直叫、一直叫,我以為只是在吵架,隔壁跟我說先生要殺太太,我想說衝出來看能不能擋得住啊,結果出來已經來不及了啊。」
其實1日下午夫妻才口角鬧到派出所,死者因為不堪長期被丈夫用言語怒罵,向員警申請保護令,但誰都沒想到,拿報案證明回家不到1小時後,就發生命案。文山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這是認為她先生沒有對她,有肢體的暴力,只有言語暴力,因為(危險評估)只有7分,她不屬於高危機個案。」
原來家暴危險有量表評分,總分從0到15,共3個等級,如果只是言語暴力,或沒有立即生命危害,是在8分以下,法院2個禮拜到1個月才會發「暫時保護令」,8分以上的高危險群,4小時內法院就會發出緊急保護令。
但量表頂多是參考,像2月底在基隆發生丈夫酒後抓住妻子的頭猛撞地板致死案,死者為了女兒隱忍,拒絕申請保護令,最後釀成悲劇,警方和法院恐怕不能光靠數字判斷,否則一而再的家暴致死事件,只會不斷重演。
◎家暴專線 請撥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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