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進行反酒駕宣導,找來30位民眾在雨中手持標語,怪的是每個人都遮遮掩掩,原來他們是酒駕被抓,獲檢方緩起訴處分,而條件就是要進行法治教育課程;只是方式也包括上課或勞動服務,有沒有必要站上街頭?檢方表示,是希望透過參與,讓他們對外宣示反酒駕的決心。
檢察官:「我們現在在做反酒駕的宣導。」
大雨中,地檢署忙宣導酒後不開車,只見路旁站著一整排人,穿著雨衣手持「醉不上道」的標語,他們可不是宣導志工,而是因為酒後駕車,被判緩起訴的違法駕駛。
記者:「你們是不是用自身的經驗,來做大家的建議?」違規駕駛:「…。」記者:「你是不是用你自己的經驗來分享?」違規駕駛:「…。」
用標語遮掩就是不想被人認出,非自願站在路邊,宛如被公審,其實這是檢方針對酒駕緩起訴民眾,進行的法治教育課程,就是希望他們引以為戒。緩刑駕駛:「這也是種經驗和教訓,讓我們懺悔,對對對,再來檢討,開車我們就不要喝酒,要喝酒就不要開車。」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最主要我們希望說,他們透過這個活動,在現場舉牌的參與,對外宣示反酒駕的決心。」
藝人楊宗緯竄改身分證出生日期,遭判緩起訴處份,到教會上了2小時的法治課程,還有早餐店老闆酒駕撞人緩起訴,被處以40個小時教鄉親煮豆漿。
不管是法律課程、生命教育或是環境保護,都是法治教育的一種,只是課程百百種,但站上街頭參與反酒駕宣導,真能讓酒駕者怕再被罰,不敢再犯?成效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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