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遭二度羈押,審判長蔡守訓認為扁家海外仍有5.7億未查扣,有逃亡動機,且檢方提出的「總統親啟」等事證,足證陳水扁有勾串滅證之虞;相較於之前周占春認為,洗錢案陳水扁並不知情,答應會準時到庭,沒有串證或逃亡之虞,兩度無保釋放陳水扁,2名審判長的認定可說是天壤之別。
兩個審判長,兩種截然不同的認定,陳水扁回籠台北看守所,因為蔡守訓認定,他有逃亡、串證之虞,關鍵的5.7億仍未被查扣,合議庭認為扁家洗錢海外,主觀上有藏匿不法所得,供自己和家人將來享用之意,加上國內外涉重罪的權貴人士,棄保潛逃案例比比皆是,陳水扁利用卸任總統影響力逃匿,可能性極高,完全推翻先前周占春,以陳水扁有國安人員隨同,不可能逃亡的認定。
而串證部分,特偵組抗告書中,秘密證人詹啟榮的「總統親啟」信等事證,蔡守訓認為,足以認定有公務員洩密,和陳水扁串證;而每次葉盛茂提供洗錢情資,扁家帳戶就轉匯結清涉嫌滅證,加上陳水扁也已坦承南線專案是造假,和周占春認為毫無串證事實、認定完全不同。
尤其蔡守訓是國務費案承審法官,對於陳水扁將部分卷證核定為絕對機密,延滯訴訟、掩飾犯罪,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如果不押陳水扁、後續審判恐怕難以執行;唯一的共通點,蔡守訓和周占春都認為,陳水扁涉嫌重罪,但對於卸任總統的身分,周占春尊重大於懷疑,蔡守訓一一推翻,不讓陳水扁有任何攻擊司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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