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推出「先消費後換券」再退現金的促銷方案,到底有沒有違法?還沒定案,但宜蘭和花蓮地區,已經有百貨和飯店業者也要跟進,尤其接下來元旦4天連續假期,商機當然不能錯過,業者都推出3千6可享有上萬元的消費,等1月18日消費券發下來後,再拿去換現金。
京華城推出先消費後付券的方案,到底要不要罰?還沒定案,但宜蘭已經有百貨業者也要跟進,等不及消費券發放,也推先消費後換券。百貨業者:「當日消費滿3600元,當你領到消費券的同時,可以拿你的消費券,到貴賓廳來兌換,多送400元的禮券。」
不只百貨公司開跑,連飯店業者也推先消費後換券,尤其元旦連續4天假期,怎麼可以放過;有的業者推出,3600消費券,可以入住雙人房,買1送2,3間套房原價1萬多,老闆已經幫你省了7千多元。
還有別家飯店推出拿消費券,可住原價6千元房間,還送你早晚餐。民眾:「還滿划算的。」飯店業者雷小姐:「以現金的方式,先做支付費用的部分,之後領到消費券再來做兌換的部分。」
花蓮的飯店業者同樣不放過搶客機會,推出3600入住原價上萬元的家庭式套房,但如果訂位額滿,還能改住4千元的房間,再加贈3千元的半日遊行程;真的是等不及了,東部業者跟著推先消費後換券的策略,希望不景氣中,也能業績長紅。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獨家名人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