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人人有獎,但可能不包括弱勢孩童!政府大方送消費券,不過住在育幼院或收容之家的小朋友,多數戶籍還在原來的住址,能不能回家是一大困擾,還有家暴受虐、遭性侵孩童,他們被保護安置,但戶籍還在家裡,消費券可能直接由父母或監護人領走,結果肥了大人,小孩反而領不到。
育幼院院童:「哈囉,哈囉,哈囉。」
小朋友見到客人,興奮地蹦蹦跳跳,今年過年,他們都有一個大紅包,但院長不敢太樂觀。信義育幼院院長吳文輝:「還有一點奶粉錢可以用,可以買很實用的東西,但問題是是個問號,來來來,這邊都是領不到的孩子。」
院內48位孩童,只有5個戶籍在本地,沒有爸媽的小朋友怎麼領?來自問題家庭的小朋友受到保護,更不可能直接回家。吳文輝:「現在很多都是保護性個案,轉學籍不轉戶籍,我們這些孩子看得到吃不到,沒辦法。」
政府的美意,不只這群孩童無緣受惠,接受公費安置或補助的孩童,可能也被排除在外。慈馨兒少之家秘書詹前柏:「一般家庭的孩子沒有被排除在外,安置機構的孩子更不應該被排除在外。」
內政部兒童局承辦人:「沒有人叫我們要研擬,也沒有人跟我們說要被排除。」
消費券強調絕不排富,結果卻可能排擠弱勢,政府期盼帶動景氣的同時,需要多想想這群在社會角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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