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併購彰銀爭議,引爆二次金改是否有利益輸送的質疑,外資併購圈表示二次金改立意良好,但是執行手腕問題多多;檯面上來看台新金以超出底價1百多億,標下彰銀特別股沒有私相授受的問題,但是檯面下整個彰銀2次籌資的流程不透明,而台新金以特別股持股,卻擁有過半席次主導董事會都引發爭議。
TVBS記者林婉婷:「3年前台新金,以超過3百億的天價,標下彰銀震驚業界,沒想到卻因為陳水扁的洗錢風暴,讓這起併購案也灰頭土臉。」
登報澄清,想盡辦法要證明當年標下彰銀一切合法,這起併購案,台新金不只花大錢,過程還很曲折!因為二次金改政策,打算至少要引進一家外資,彰銀本來規劃是要來段異國姻緣的;當時彰銀老董張伯欣積極發行14億股的海外存託憑證GDR,簡單說就是在海外股市籌錢,引進外資入股彰銀。
當時跟荷蘭的ING集團眉來眼去,而彰銀大股東財政部當時的部長林全,也不時對外說彰銀很搶手,價格喊到20元,但是最後卻流標,外資抱怨說彰銀資產不透明,當年還有高達6百億壞帳,讓他們不敢出高價,而GDR流標後,財政部說改發特別股,一股定價將近18元,台新金出價超過26元,比第二名的淡馬席還多2、3元,搶下彰銀。合庫董座劉燈城:「程序面,當時的執行面,都沒有問題。」
劉燈城是當時國庫署署長,也是這起整併案的關鍵人,檯面上競標過程雖然如他所說是透明,不過爭議的是,當初本來是要引進外資,最後為什麼轉向改發特別股引進本土金控,其次台新金得標後,以22.5%的特別股持股,卻擁有過半董監席次,在董事會有權主導換股比,引發彰銀行員不滿。
質疑是否有利益輸送,而同樣是大股東的財政部,沒有發揮監督的責任。TVBS記者林婉婷:「當年亞洲華爾街日報,曾經說彰銀問題多,這起併購案台新金要面臨,很多嚴峻的挑戰,現在台新金回想起來,恐怕是點滴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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