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管理又出現大漏洞了嗎?高雄市一名被安置在外勞臨時安置機構的外勞,照理說是不可以外出工作的,仲介業者卻跟監發現,她自己搭公車到家具店打掃,雖然外勞說,她是因為已經長達5個月沒有收入,才會自己找工作,卻也暴露收容中心管理缺乏強制力的困難。
從仲介業者拍下的錄影帶可以看到,這名菲律賓籍的看護工,在路旁邊打電話邊等公車,搭著公車她來到市區一間家具店,在店門口擰拖把拖地,應該出現在外勞安置中心的看護工,卻在家具店幫傭,立刻引來警方關切。菲籍看護工:「不是上班,阿嬤死掉,我工作有問題,阿嬤腳截肢,有請一個外勞來,我請她來店裡面幫忙。」
以看護工名義來台的菲律賓女子卻在幫傭,已經違法,被警方帶回偵訊,她說實在是因為已經5個月沒有收入,才會外出打工,實際走訪收容中心,管理規則上雖然規定住在收容中心的外勞不能工作,但中心卻沒有權力強制禁止。收容中心神父朴世光:「他們出去,我不能一直跟著他們,我這裡外勞太多,我怎麼跟著看他們去哪?做什麼?」
住在收容中心的15名外勞,由3名工作人員管理,平均一名工作人員得管5個人,人力的確不足,而政府每天都會給收容中心一人5百元的補助,收了錢卻沒有強制管理外勞的能力,萬一外勞闖禍或是出事,誰該負責!
◎畫面仲介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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