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被錯扣房屋稅長達15年,稅捐處表示,在民國95年前,如果課錯稅都會主動全額退還,不過後來遭財政部多次糾正,只能追溯5年的稅款,而且在95年就頒布新解釋令;儘管稅捐處支持陳長文的看法,但礙於法令也只好照辦,因此稅捐處也呼籲財政部重新考量,以免招來民怨。
中華民國萬萬稅!收到稅單的那一刻,不少人已經開始心疼荷包要失血,何況是發現被多課稅,那當然氣壞了,陳長文身為律師,都被莫明其妙多收了15年的稅,而且還打輸官司,一般的小老百姓,又能怎麼辦?
稅捐處處長謝松芳:「像陳長文這個案子,也就是因為他不知道,結果發現的時候已經15年了,像這類案子不能歸責於民眾,而且這個責任應該是稅捐機關,自己要扛起來的,所以我一直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法律的規定,我不能退15年。」
目前稅捐處只能在精神上力挺陳長文,因為之前稅捐處按照舊法,不受5年限制,都會把多課的稅全部還給民眾,但後來頻頻被財政部糾正,95年頒布的新解釋令,強調只能退稅5年。
謝松芳:「稅捐稽徵非常的複雜,也非常專業,我們人力也不是那麼多,有時難免都會有錯誤,真正要解決這個問題,還需要財政部是不是重新考量,對於稽徵機關多課的稅,這是一個不當得利。」
5年前,是那個稅務人員犯的錯,稅捐處還要調查,所以收到稅單,你可要睜大眼睛仔細檢查,因為住家的稅率只課1.2%,萬一被算到營業用,稅率可就變成3%,明明是政府的疏失,卻要民眾來承擔,這不是坑錢嗎?立法院目前也傾向修法,讓陳長文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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