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中興銀行74億元超貸弊案的,前中興銀行總經理王宣仁,潛逃大陸半年多之後,在大陸上海落網,由於王宣仁是重大經濟犯,這次落網具有指標性意義,還有許多逃亡大陸的經濟犯,可望可以透過相同模式遣返回台。
2000年5月,前中興銀行總經理王宣仁,因為涉嫌違法超貸74億,院方裁定3百萬元交保,當時不管記者怎麼問,他始終保持微笑不願意回應,潛逃到大陸半年多,王宣仁終於在這個月24日凌晨4點,在上海家中被公安逮捕。
北檢發言人林錦村:「因為天候以及海浪大,所以無法在昨天遣返,這部分可能要等到天候以及海浪比較穩定。」
王宣仁因為涉嫌協助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等人的超貸案,被高等法院依背信罪嫌,判刑6年8個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但就在去年5月3日入監服刑前偷渡大陸。
事實上,王宣仁在20多年前,可是銀行界響叮噹的人物,當時政府借調各銀行人員成立錢幣司,他就是第一科科長,之後一路從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銀,到台北銀行的總經理。
最後因為被檢舉收受新偕中董事長梁柏薰的賄款,在85年離職,隨即到中興銀行任職;廣大的人脈,讓他爬的快跌得也快,從銀行老總淪落通緝犯,只要海象良好,預計2月1日,由馬祖押解回國,隨即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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