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買來的房子,最後卻被法官判決得拆除頂樓違建,這一家人豈不成了被害人,以法論法,如果加蓋的違建真的導致房屋損害,5樓住戶只能自認倒楣拆除違建,不過,前一手屋主,當初在賣屋時並沒有誠實告知房屋有重大瑕疵,也可能得吃上詐欺附帶損害賠償官司。
走進5樓高太太家,34坪的房子,延著室內樓梯往上,還有20坪左右的空間可以利用,就算都用木板隔間,儘量不造成主結構負擔,但法官審酌鑑定報告,仍然認定違建造成公寓危害得拆!
高太太很無奈,早知道就不會花一輩子的積蓄,來買一個有違建糾紛的房子。頂樓住戶高太太:「很不公平我也是受害者啊,前屋主說賠他錢了,那你說有損害的話,你要來鑑定,鑑定有那麼嚴重的話,你頭先就要拆了,你不能說買來第二手,那我們來買了第4年要拆了,那我們也是損失啊。」
高太太說,一家五口,生活已經不容易,孩子又生重病,什麼都要錢,接下來還要拆屋,該怎麼負擔?
但因為法官認定違建影響公寓安全,因此就算全體住戶以前簽過的同意書,也成了廢紙,除了聲請再審,萬不得已,也只能控告前一手屋主刻意隱暪屋況,詐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還有的打。
無奈的是,原本歡天喜地搬進來的家,而且多花了近百萬買來的頂樓和裝潢,最後怎麼變成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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