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2年多前斥資1500多萬,在台北買了1戶捷運國宅,但今天有媒體報導,購屋款當中,竟然有承包縣府印刷業務廠商,匯來的350萬,而這位廠商事後又兩度拿到縣府標案,金額加起來超過3千萬,這中間是否有利益對價關係?卓伯源不願回應,他弟弟和印刷廠商則推說350萬是朋友之間的借貸,和利益無關。
這棟緊臨忠孝東路台北捷運站的國宅,其中一戶,由彰化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在2年前買下,但現在卻傳出,1500多萬的購屋款當中,有350萬是來自於承包縣府印刷業務的廠商。
廠商承包縣府業務,印的包括果菜行銷、花卉行銷月曆,3次得標金額,都介於500萬到750萬之間,但卓伯仲既不是縣府人員,怎麼會和承包縣府印刷業務的廠商有關係?時間倒回4年前,卓伯仲和印刷廠老闆吳俊德認識,印刷廠在2年內,兩度標下縣府活動月曆印刷業務,接著吳俊德聲稱,向卓伯仲借了350萬,但3個月後,吳俊德再度拿到縣府標案,接著,就在吳俊德匯了350萬之後,印刷廠又接連2次拿到台灣燈會的月曆標案,金額超過3千萬,這時間點未免太巧合。
彰縣府農業處長:「國榮(印刷廠)能夠得標,我想也就是因為他價格最低,所以才得標,我們完全依法辦理。」
卓伯源上午沒有對外回應,而是由當初負責發包的農業處長,代為發言,奇怪的是,卓伯仲既然是自己花錢買房子,為何要委託堂哥出面購買?後來堂哥又把房子賣給陳姓屋主,但陳姓屋主說,他根本不知道這房子跟卓伯仲有關。
現任屋主陳鴻基:「(卓哲毅)因為要做生意,要資金,他就賣斷給我。」
卓伯仲出了錢,卻拿不回房子,怒告堂哥侵佔,整起事件才曝光,但其中種種疑點,當事人包括卓伯源、卓伯仲和吳俊德都沒有出面,檢調單位勢必要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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