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時疏忽,員警竟然枉送性命!9日晚間台北市大直派出所的員警賴智彥,到北安路501巷支援,幫同僚載送通緝犯。嫌犯送上警車的時候沒有戴上手銬,警車開到派出所之後,嫌犯出預藏的水果刀,朝開車的警察賴智彥猛砍,雖然被後來趕到的鄭姓員警制伏,可是員警賴智彥頭頸及背部多處被刺,還被砍斷大動脈,送醫不治。
嫌犯:「對不起。」
真的後悔了嗎?嫌犯戴偉華被移送的時候面無表情,怎麼看也不像是剛剛殺死警察的重大罪犯。
警察的工作隨時面對危險,9日晚間,大直派出所的員警移送通緝犯戴偉華沒上手銬,竟然惹來了殺身之禍。目擊民眾:「看到一個人倒在那裡全身是血,救護車來,把警示燈都關起來。」
就在派出所大門口,兇殺案件讓人看得頭皮發麻,員警賴智彥才剛停好車,坐在右後方的嫌犯就拿出預藏的水果刀猛刺,警察的背後、肩膀、脖子被刺了十幾刀,頸部大動脈被割斷大量失血。
隨後趕到的鄭姓員警想救人,但是車門上鎖,趕快開槍打破車窗制伏嫌犯,將身中多刀的員警賴智彥送醫急救,還是回天乏術。
警政署長王卓鈞得到消息,趕到醫院安慰家屬。事後調查,殺人的戴姓男子,今年50歲,曾經因為偷拍衡山指揮所照片,寄到大陸公安單位,違反要塞堡壘法,被判刑1年1個月,沒有如期報到服刑被通緝。
員警賴智彥才27歲,今年初從基特班畢業,到大直派出所任職剛滿半年。要求他到場支援的同仁,為什麼沒有一起移送,相關人員失職也將追究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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