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這句話恐怕以後不太適用了,立委蔣孝嚴成功從姓章改姓蔣,現在提案,子女不再要父母書面同意,只要法定成年20歲後,就可以決定從父姓或母姓,增加對自己姓氏的自主權,只是傳統同姓不結婚,避免血緣過近,或者是資料查核,容易出現漏洞,這些都可能是,在可以自主改姓後新衍生的問題。
民眾:「小姐你好,我要申請改姓。」戶政事務所人員:「好的,先生雖然你已經成年了,可是還是需要父母的同意書。」
密密麻麻,複雜到不行的表格,想要改姓就得由父母打勾同意,像這樣的書面同意文件,畢竟傳統觀念裡,姓什麼是天生註定,要改姓,在老人家眼中可是有違常倫。
TVBS記者許甫:「在現行的民法當中,雖然是成年人,不過當你要改姓,還是得父母點頭答應。」
放眼政壇上,只有立委章孝嚴,為了血緣正宗改成蔣孝嚴,體壇上,有籃球國手黃志群,從母姓改成王志群。台北市信義戶政所秘書高蔭翹:「如果好的方面,可能就是說,這家媽媽這邊沒有男生、沒有香火,他們願意改姓(繼承香火),另外還有一方面就是,可能有些是離婚、有家暴的。」
通常如果沒有父母點頭答應,子女得向法院,舉證姓名有「不利影響」,由法官自由心證,同不同意,缺乏姓氏的自主權,為了改革這種,成年人卻不能決定,自己姓什麼的問題,改姓成功的蔣孝嚴在立院提案,在現行民法中,出生、未成年、成年三階段的子女姓氏都由父母決定,修為成年子女可以自主。
要姓什麼,國家不要管太多,只是傳統同姓氏不婚,避免近親傳宗接代,以及資料核對困難度增加,都是可能衍生出的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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