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性侵犯服刑期滿後一律要接受強制治療,時間卻沒上限,有三名性侵犯以及法官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聲請釋憲,下午大法官做出解釋,認為目前強制治療制度部份違憲,相關機關需在兩年內進行修正,讓性侵犯親自或委任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此外,強制治療長年運作效果與刑法類似,立法者必須在三年內有效調整,讓強制治療跟刑法明顯區隔。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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